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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石县辉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
浏览量 81 存续
灵石县辉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主要经营:专业设计服务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、广告设计、数据处理服务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、软件开发、广告发布、技术交流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、技术转让、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、餐饮服务、代理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、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,公司成立于2025年8月28日,公司自始自终贯彻“质量求生存、管理求效益、信誉求发展” 的经营宗旨,灵石县辉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诚信经营,与时俱进,我们愿不断努力,为餐饮服务行业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,愿与社会各界同仁携手共进,共同迈向美好和谐明天.

联系方式

  • 公司名称
    灵石县辉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  • 联系人
    张美英
  • 手机
  • 地址
    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南关镇南关村南峪路18号

工商信息

  • 社会信用代码
    91140729MAEWCJCF8D
  • 注册号
    14072900A025531
  • 所属行业
    餐饮服务
  • 成立日期
    2025年08月28日
  • 公司类型
    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
  • 营业期限
    2025-08-28 至 永续经营
  • 法定代表人
    张美英
  • 核准日期
    2025年08月28日
  • 注册资本
    50万人民币
  • 登记机关
    灵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  • 注册地址
    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南关镇南关村南峪路18号
  • 经营范围
    许可项目:餐饮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企业形象策划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专业设计服务;平面设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;数据处理服务;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;软件开发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
股东信息 4

  • 梁晶晶
    认缴出资 12.5万人民币
    持股比例 25%
  • 宋茹波
    认缴出资 12.5万人民币
    持股比例 25%
  • 何永康
    认缴出资 12.5万人民币
    持股比例 25%
  • 张美英
    认缴出资 12.5万人民币
    持股比例 25%

成员信息 1

  • 张美英
    执行董事,总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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