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一般项目: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,电影摄制服务,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,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,文艺创作,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,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,专业设计服务,图文设计制作,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,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,广告设计、代理,广告制作,广告发布,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,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,会议及展览服务(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),市场营销策划,企业形象策划,礼仪服务,版权代理,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,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,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。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,电视剧制作,电视剧发行,电影发行,网络文化经营,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,互联网信息服务,演出经纪,出版物零售,音像制品制作,电子出版物制作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