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主页

博峰安嘉(北京)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
浏览量 8 存续
博峰安嘉(北京)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秉承“以人为本、客户至上、诚信务实、创新高效”的发展理念,始终将产品的质量视为企业的立命之本,不断从硬件及软件方面加强投入,以“专业服务,服务专业”为宗旨,务于社会,不断为社会贡献的源泉,公司主要经营:工艺美术彩灯制造、数字广告设计、电视剧发行、电影制片、广告发布、工程技术服务、广告制作、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、文艺创作、音响设备销售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、电影机械制造、数字广告制作、工业设计服务、咨询策划服务.

联系方式

  • 公司名称
    博峰安嘉(北京)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  • 联系人
    李云峰
  • 手机
  • 地址
  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11层1128-A754

工商信息

  • 社会信用代码
    91110108MAKEPT28XF
  • 所属行业
    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
  • 成立日期
    2026年05月19日
  • 公司类型
    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独资)
  • 营业期限
    2026-05-19 至 永续经营
  • 法定代表人
    李云峰
  • 核准日期
    2026年05月19日
  • 注册资本
    10万人民币
  • 登记机关
    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  • 注册地址
  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11层1128-A754
  • 经营范围
    一般项目: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数字广告设计、代理;数字广告发布;数字广告制作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电影制片;电影摄制服务;文艺创作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电影机械制造;票务代理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音响设备销售;专业设计服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咨询策划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(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);工程技术服务(规划管理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除外);工业设计服务;工艺美术彩灯制造;通用设备制造(不含特种设备制造);市场营销策划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电影放映;音像制品制作;电视剧发行;音像制品复制;电影发行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网络文化经营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
成员信息 1

  • 李云峰
    执行董事,总经理
说明:如以上信息有错误,请点击 [纠错]